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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儿童乐园玩耍脚骨头摔断了,儿童乐园要负责任吗

来源:气奇美食网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如果因娱乐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游客骨折的,游乐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如果是因第三人导致骨折的,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,经营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法律责任,有广、狭两义。广义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所负有的遵守法律,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的义务。狭义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。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紧密相连,只有实施某种违法行为的人(包括法人),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特点:在法律上有明确具体的规定;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,由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,实施法律制裁,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权行使此项权力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衍生问题:孩子在游乐场摔骨折应该赔多少?1.医疗费。医药治疗费的赔偿,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、治疗费、住院费的单据。2.伙食费。住院伙食补助费,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(元天)×住院天数赔偿。3.护理费。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,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。4.交通费。交通费的赔偿,一般应以公共电(汽)车、火车的硬座、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。
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小孩在游乐场受伤骨折可以到相关部门起诉,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,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、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、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,幼儿园、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,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的,不承担责任。
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损害他人人身权益的,可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。依照所说的情况,游乐园对小朋友在游乐场受伤的结果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第一百六十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,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,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,依照其规定。第一百一十八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。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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